安徽宿州墙体广告 为挣“好处费”,两男人竟联手从外地转运“毒废物”至本地
乡村倾倒。日前,
宿州市萧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同污染环境案子,被告人蒋、王因犯污染环境罪,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和1年8个月,并遍地罚金3万元。
2015年6月,被告人蒋某通过事务来往结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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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员工余某,得知该
公司有一批危险废物需要处理后,蒋某便自动找到余某,并许诺协助该
公司处理这批危险废物。后经两人洽谈,蒋某处理一吨废物废物余某交给其600元的好处费。同年12月7日,蒋某伙同訾某(另案处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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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邮寄17余吨
化工废物运至萧县丁里镇,并安排被告人王某担任接货,当晚21时许,王某将该批
化工废物转运至萧县龙城镇刘行村西塌陷坑内倾倒。本年3月19日,由蒋某牵头从该
公司再次转运29吨
化工废物废物交给王某,王又将该批
化工废物废物运至上述地址倾倒。
经判定,这两批固体废物均系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蒋某、王某违背国家规定,随意倾倒很多危险废弃物,严峻危害周边环境,其做法已经构成污染环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