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墙体广告 自打下了购房定金,
福州梅岭观海小区的9名准业主的烦心事就接连不断。先是开发商拖了4个多月,迟迟不签合同;后来又收到开发商通知,称因和楼盘出售署理世联地产交流出现疑问,认购书上的优惠
价格不作数,开发商情愿退还首付款;在多方协调下,开发商总算赞同,在9月15日按认购书上的优惠
价格签合同。
但签合同当天,准业主们发现,合同的弥补条款上,给处理借款留出的时刻竟只有10天,若逾期,开发商有权回收房产。准业主们质疑,开发商
福建鸿博
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设套”。
昨天,多位业主再次来到梅岭观海售楼部讨要说法,但有关担任人一向未露面。
准业主:签合同差点掉进“圈套”
梅岭观海位于仓山区南江滨大路、解放大桥南侧。
准业主王先生说,签约当天他们来到售楼部,认为能顺畅签完合同。现场,鸿博地产方面给每人都预备了待签的合同,合理我们预备签署时,同行的律师叫停,并指出了疑问。
我们这才留意到,合同附带的弥补协议中,有一条“对于按揭借款付款的弥补约好”,写明“乙方(即业主)许诺,在合同签署之日起10日内经过按揭银行终究借款审批、取得借款,不然甲方(即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10天时刻,根本不也许办好借款!”王先生表明,同个楼盘别的业主的合同中,这个期限是30日,要长得多,也更符合实际。
王先生说,还好当天带了两个律师同来,不然厚厚的一本合同,难免有人忽略没看到有关条款,稀里糊涂就签了合同,最终也许因为借款处理逾期,被解除合同回收房子。
9位业主猜想,开发商是不情愿按此前他们认购的优惠
价格出售房子,所以在签合同的工作上才屡次延迟。
律师:10天办好借款根本不也许
“鸿博地产一而再再而三地延迟、躲避解决疑问,让人绝望。”昨天,多位准业主又来到梅岭观海的售楼部,但枯坐半天,鸿博地产有关担任人一直没有露面。
昨天黄昏,记者联系上一位鸿博地产的有关担任人,对方称正在忙,
公司有专门担任宣扬的人员,随后挂断了电话。记者发短信给他,表达了采访要求,但未获回复。
对此,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说,开发商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通常会约好一个合理的借款处理期限,通常是2个月摆布。而鸿博地产设定的条款不合理,因为10天内办好借款,根本不也许。若无法协商一致,业主能够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