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墙体广告 三年曾因两次酒后驾驭被
宜昌交警伍家大队万寿桥中队交警查办并撤消驾照后,当事人应当吸取教训,不再酒后违法驾车。但在9月6日下午,
宜昌交警伍家大队广场中队民警在处置一同交通事故中,却遇到
宜昌籍驾驭员初次上演"帽子戏法"三进宫的酒驾哥。
9月6日下午16时06分许,伍家大队广场中队民警在处置一同东艳路上一春风
日产汽车和
吉利美日
汽车相擦挂的交通事故时,发现从车牌为鄂 EH3***的春风
日产汽车内飘出阵阵酒气,驾驭该车的当事人有酒后驾驭机动车嫌疑。民警随即上前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车人王某某进行酒精测试,测试 结果显现238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驭。执勤民警经过仔细盘查,本相一会儿水落石出。
王某某,47岁,伍家岗区人,2014年9月25日曾因酒后驾驭被伍家大队万寿中队民警抄获,并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驾驭证6个月的处分。 2015年4月14日他又陪兄弟喝了点啤酒,自认为无大碍,没想到在送兄弟回家的路途中又被万寿中队民警在夷陵大路港窑路口抄获。让他意料之外的是,相同 的酒驾做法,却处分悬殊。由于自个的"二次酒驾",除了被罚款2000元外,机动车驾驭证也撤消了。9月6日被广场中队民警第三次查出酒驾,交警部门对其 醉酒后驾驭机动车做法正打开进一步查询,当事人王某某涉嫌醉驾、驾驭证撤消时期驾驭机动车等违法做法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交警部门提示广阔驾驭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司机勿抱侥幸心理,逼上梁山、以身试法。一经查办,将依照上限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