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墙体广告 酒后与老婆吵架 点着衣服放火烧家
因涉嫌放火,男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2月28日晚,
柳州市柳邕路某平房,男人韦某在外喝酒回家,与老婆吵架后,一把火把自个家给烧了。
当晚10时许,
柳州市
公安局银山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在现场,先期赶到的消防官兵,已将大火熄灭。一名叫韦某的男人情绪激动,嘴里说着:“火就是我放的,你们要如何就如何。”民警闻到韦某身上有浓浓的酒气,韦某自称喝了半斤白酒。
韦某放的一把大火,致使自家的瓦房顶被烧穿,家里的
家电、床铺等悉数化为灰烬。民警预备把韦某带上警车,带回银山派出所查询,但韦某吵吵嚷嚷,并不配合。民警造访韦某的朋友,了解到韦某很爱喝酒,常发酒疯。
民警找到了韦某家人,问询了解得知,当晚,韦某在外喝酒后回到岳父家,因日子小事与老婆及岳父母吵架,其间有暴力倾向。见状,韦妻跑出家门,岳父母则把自个的房间门关起来。
一气之下,韦某骂骂咧咧地跑回自个的家,并放火烧家。因为韦某的行动已涉嫌放火,银山派出所将其移交到五里卡刑侦大队审问。
酒醒后韦某交代,事发当晚,与老婆及岳父母吵架后,他回到了家中,脑筋一激动,用打火机点着了自个的一件羽绒服,扔进了房间里,火很快延伸。韦某则走出到家门外,看着大火烧起。
警方审问得知,韦某本年43岁,鹿寨县人,平常在柳江县打工。早在1996年,韦某曾因流氓罪,被判刑7年。
3月1日,记者从五里卡刑侦大队得悉,韦某因涉嫌放火,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来源: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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