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墙体广告 贺先生花2000多元替换了
摩托车发动机,仅用半个月就俄然“停工”。记者昨天了解到,经点军工商分局调停,店东为贺先生的
摩托车替换了一台新发动机,并补偿有关费用100元。
据贺先生投诉称,自个于7月8日在点军区巴王店村一
摩托车修理店内,花费2850元替换了一台
摩托车发动机。谁知刚用了15天,在运送路程中就 莫名“停摆”,请拖车花费100元。后来,贺先生屡次给
摩托车修理店店东打电话,都不予理睬。而且,其曾屡次向
摩托车修理店店东讨取该
摩托车发动机的商品 合格证、运用说明书以及修理收据,都被店东以各种理由推托,贺先生怀疑该
摩托车发动机是不合格商品。在屡次与店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贺先生向工商部门投 诉,请求退货,并补偿因
摩托车发动机“停摆”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工商部门调停,店东终究为其替换一台同品牌同类型的发动机,并供给该发动机的商品合格证、运用说明书,补偿贺先生所付出的拖车费100元。别的,工商部门对店东张某出售的
摩托车发动机无商品合格证、运用说明书,另案查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