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墙体广告 近日,
长沙市民张女士在乘地铁时睡着,行李箱被另一乘客拿走,民警接警后找到提走行李箱的男人,男人称,行李箱周围没有站人,以为是别人忘在车上的,财迷心窍才拿走的。民警对男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将箱子偿还给失主。律师表明,男人的做法应当归于不当得利。
箱内装着高三女儿的学习材料
8月31日晚10点,张女士乘坐地铁从袁家岭站上车,刚上车时车内乘客较多,她便站在左边门的扶手周围,并将行李箱放在身旁。经过几站后,张女 士发现斜对面有空位,便走过去坐下,行李箱仍放在原地。不久,张女士便睡着了,直到梅溪湖西站才吵醒。预备下车时,张女士发现放在左边车门边的行李箱已不 见踪迹,周围乘客也不知是谁拿走了行李箱。因为行李箱内装着读高三的女儿的学习材料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张女士十分着急,下车后,她立刻向地铁作业人员求 助,查看了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显示,当晚10点40分摆布,一名穿戴黑白相间上衣的男人站在行李箱一旁,地铁在望城坡站停靠时,男人有一个折腰的动作。此外,望城坡站内监控显示,该男人出站时,手中拎着一个黑色行李箱,恰是张女士丢掉的。随后,便报结案。
平常就喜爱贪小便宜
长沙市
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光达派出所办案中队中队长杨树介绍,经过地铁站及路面监控录像发现,男人是从湘江中路站上的地铁,在望城坡站 将行李箱提走,出站后进入岳麓区望城坡玉兰路的一个小区内,再也没有出来。随后,民警在该小区找到男人居处,并在男人寓居的卧室内找到了张女士丢掉的行李 箱。
男人名叫沈扬(化名),35岁,
常德人,现在从事厨师作业。沈扬告知,自个平常喜爱贪小便宜,8月31日晚,他在乘坐地铁时,发现了行李箱,行 李箱周围并没有站人,过了好几站也没人将其拎走,以为箱子是别人忘在车上的,出于财迷心窍的心思,便将其带走。得知民警来意后,沈扬承认了自个的过错,并 自动将行李箱偿还给民警,经检查箱内的资产并未丢失,民警对沈扬的做法进行严厉批评后,便将行李箱带回并告诉失建议女士前来收取。
杨树提示市民,在外出时必定要注意自个的随身物品,特别是人多拥堵的当地,更要加强防备,不要让物品脱离自个的视野。
律师:男人做法应归于不当得利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认为,沈某的做法不构成偷盗罪,应归于不当得利。在权力人丢掉物品,别人拿走占有,且在一切人要求偿还时拒不偿还,且数额较大时,便涉嫌构成侵占罪。偷盗罪是指别人对一切物仍有操控时,不合法取得别人资产,比如放在兜里的
手机。
那么什么情况捡拾物品不算违法呢?刘明介绍,只要是捡到别人的有主的物品都归于不当得利,需交还失主或政府部门。
侵占罪、偷盗罪、不当得利和合法捡拾之间的鸿沟在哪儿?不合法占有和偷盗就看物品是不是还在别人的操控之下,假如不受人操控且在别人要求后拒不归 还的涉嫌侵占罪,还在别人的操控以内却拿走别人资产的算是偷盗。而一切捡到有权力人建议权力的东西是不当得利,捡到遗弃的没有权力人建议权力的做法则是合 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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