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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搭阳光房二楼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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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07日 05: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江苏连云港门头店招

  江苏镇江墙体广告   “一楼宅院的阳光房结构现已搭好了,阳光房顶间隔我家阳台仅三四十厘米,不只影响了我暴晒衣服,更留下安全隐患,楼下业主事前也没有和我交流……”昨日,家住中南御锦城的市民蔡先生来到镇江日报反映楼下住户建立阳光房的问题。记者当即前往查询。
  在中南御锦城一栋居民楼下,记者看到,蔡先生家住二楼,他所指的一楼住户家正在装饰,其宅院里的阳光房结构现已建立完结。他介绍,一楼住户在事 先没有征得自己赞同的前提下就建立了阳光房,“不只影响我往后暴晒,并且也留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小偷能够从阳光房顶直接爬上二楼阳台。”记者试图咨询一 楼业主家有关情况,正在装饰的装饰师傅表明业主不在家,具体情况也不了解。
  记者造访发现,中南御锦城一楼绝大多数住户都建立了阳光房。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表明,现在小区有60%-70%的一楼业主都建立了阳光房,“但事前有必要征得街坊的赞同,并且要来物业签署协议。”
  京口区城管局拆违办一名工作人员通知记者,蔡先生投诉的这一情况,拆违办现已前往查勘过。中南御锦城一楼的户型对比特殊,一楼的宅院直接连到负 一楼,是挑空的宅院,所以假如不搭阳光房,也许往后会漏雨,“现已和一楼的业主见过面了。依照政策规定,阳光房的建立需求邻里的赞同,近期咱们将出台有关 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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