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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出首张乡镇消防管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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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3日 10:03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江西上饶墙体广告

 近日,横峰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龙门畈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乡镇一制衣厂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充电,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多次提醒督促车主肖某,但肖某拒不改正。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二款,执法人员对肖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做出了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下称《通知》)下发后,乡镇(街道)消防执法赋权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开出的首张乡镇消防管理罚单。 

据悉,2021年11月,省政府下发《通知》明确将三项消防行政处罚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对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对未采取防范措施在野外焚烧杂草、垃圾等可燃物的违法行为,可以由乡镇街道办实施处罚,实行属地监管,权责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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