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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马尾法院法官巧借微信“聊”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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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03日 03:08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福建福州门头店招

 福建福州墙体广告 “李法官,钱曾经收到,感激!”日前,福州市马尾区法院法官李心的手机收到一条微信留言。发来留言的王某是一同劳动争议纠葛案的被告,这起案件的调解也正是经过微信这个特殊的平台。
  王某去年初入职福州某网络公司,工作地点在厦门市。年底,王某离任并以为公司尚欠其绩效工资差额28500元未付。王某屡次催讨未果,遂申请劳动仲裁。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审理并判决福州某网络公司应一次性支付王某绩效工资差额28500元。公司不服该仲裁判决诉至马尾区法院。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退让,调解失败。
  主审法官李心思索此案触及金额不大,劳资双方仍有和解的可能,但王某远在厦门工作,往复多有不便,便将该案双方当事人加为微信好友,应用微信“断点连续”的沟通方式展开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应用各自零散时间发表意见,李心及时拟出调解协议初稿,经过微信发给原、被告双方,再依据双方意见进一步修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公司方面于民事调解书签收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王某补偿金25000元。收到款的王某非常快乐,用微信向李心发来了感激留言。
  “这是一个有益的尝试,我觉得案情比拟简单,争议不大的劳动争议案都能够尝试运用微信调解,不只能够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还有效进步了调解效率。”李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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