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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执法应习惯群众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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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8日 11: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安徽宿州门头店招

安徽宿州墙体广告  公安部近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标准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指出,民众拍摄若不影响执法,在场警察不得干预。
  大众在警察执法时拍摄视频,是有积极作用的。一是促进标准执法。这样的监视增加了民警的执法压力,使其有认识地标准本身执法行为。二是拉近警民 关系。经过这样的拍摄,能够让更多人对警方执法从不理解走向理解,调和警民关系。三是见证公平正义。经过拍摄,大众能够领会到最朴素、最真实的法治肉体, 这也是一种法制宣传教育。四是有助于维护警察权益。警察执法时也会遭遇暴力对立,在这样的事情中,第三方视频拍摄更具压服力。
  更重要的是,大众在执法时能够拍摄视频,也是维护大众监视权的表现。对包括警察执法在内的国度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停止监视,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 利;围观拍摄警察执法,正是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监视权的表现。目前,我国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则制止公民这样的拍摄,在“法无制止即可为”的法治肉体下,警方 不应随意限制公民的拍摄。
  往常,我们曾经走进自媒体时期,每个公民的手中都有一只“麦克风”。公安部明白提出“民众拍摄若不影响执法,警察不得干预”,不但是对执法的自信,也是对民意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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