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5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扶持项目有意见,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曲靖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地址:中共曲靖市委宣传部文化科(曲靖市文昌街67号市委五楼)
邮编:655000
联系人:李开祥(18108745678)
联系电话(传真):0874-3115329
曲靖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粤ICP备20040522号-1 版权所有:广东欣美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广东欣美广告有限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