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墙体广告 8月22日,
宜昌市食安办通报
宜昌市查办的10起食物安全典型违法事例。此次发布的食物违法犯罪典型案子,触及无证运营、致病微生物、添加剂超支、出产质料不合格等多个方面,对违法事例进行了重罚,具有警示效果。
十个典型事例分别是:对黄海洪涉嫌不合法出售过期食物和标签不符合食物安全法规定的食物案,作出没收“正发园”老婆嘉应子7袋、“福旗”宫殿核桃酥1袋, 没收“云雾”天麻片6盒,罚款50000元。对
宜都市聂家河镇中小学出产运营致病性微生物超支食物案,责令聂家河镇中小学食堂改正违法做法,并给予罚款 10000元行政处罚。
对胡坤学运用不合格食物质料从事食物出产运营案,责令其当即改正无证出产运营做法,罚款11750元。对
宜昌宏静食物有限
公司无证出产运营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老面饼食物案,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8元;罚款15000元;罚没款15048元。
对
宜昌仙农农贸有限
公司出售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食物案,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160元;罚款人民币51000元;罚没款算计53160元。对邓圣禹运营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案,处以罚款5000元。
对点军区惠友超市运营不合格食物案,处以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9.4元,没收不合格野山椒凤爪156袋。对
宜昌市西陵区沃尔玛(
湖北)商业零售有限
公司宜昌夷陵广场分店出产运营超范围运用食物添加剂的食物案,处以罚没款算计4064.5元。
对伍家岗区李地光出产运营超范围运用食物添加剂的食物案,处以罚没款算计6054元。对
宜昌市猇亭区某单位食堂出产运营超范围运用食物添加剂的食物案,处以没收“顺星甜美泡打粉”一袋,罚没款算计30035.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