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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监管场所生活用品为幌子 男子骗取27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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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8日 04: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福建福州门头店招

福建福州墙体广告  闽清一男子以投资运营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生活日常用品为名,诈骗合伙投资人钱财270多万元。近日,闽清法院以诈骗罪对该名男子公开宣判。
  2012年受害人吴某经过朋友认识了许某。在一次聚会后,许某说他认识福州公安局某处处长,目前有个运营福州市各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生活用品的项目,但“跑关系”需求用钱,后期运营也需求资金,所以想找吴某协作。
  吴某听后觉得有利可图,直爽容许。后来许某陆续以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福州市拘留所卖日用品需求押金等为借口,前后共计骗取吴某资金2700150元钱。在漫长的“投资”期间,吴某也曾疑心过项目的真实性,但许某向吴某提供了盖有“公章”的收款收据。
  直到去年3月,吴某运营的一家工厂要做环保评议,便问许某有没有熟人能够帮助,许某不以为然地说:“去刻个章就好了,不用那么费事。”这时吴某开端疑心那份收款收据上的公章可能是假的。
  为查清事实,吴某前往福州公安局监管支队讯问。听清了吴某所讯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该支队的民正告诉吴某,各监管场所的生活用品是每年经过招招标等正轨途径由各个大型超市供给,不可能走个关系就能运营,而且许某说的那个处长,多年前就已被抓获判刑。这时吴某才如梦初醒,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闽清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拟事实,坦白真相,屡次骗取别人财物共计钱2700150元,数额特别宏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判许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益3年,并处分金钱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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