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生活网3月16日讯:庆元小伙咬到防治工作员被判8个月!湘西州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可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并复庭判决了庆元第一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被告吴某某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被判刑期8个月。
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查清,今年2月8日十一点左右许,吴某某某未依照 新冠肺炎防治 要求佩戴口罩,欲进到凤凰县吉信镇农贸市场买东西,被疫情防控值勤工作人员邓某劝返。吴某某某拒不遵从劝诫,尝试强行进入农贸市场,被邓某拦住。吴某某某对于此事心存不满意,现场谩骂邓某,并三次咬到邓某左手手臂,致其轻微伤。
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觉得,吴某某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值岗工作人员稽查工作中,现场谩骂并暴力行为围攻疫情防控值岗工作人员,其个人行为组成妨碍公务罪。由于吴某某某过后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又能复庭认罪认罚,且悔过心态诚挚,遂做出所述裁定。
审判长再三提示
疫情防控既关乎每一个人合法权益,又关联到社会稳定、发展趋势大局意识。现阶段,疫情防控仍处在关键期,人民检察院将依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要求,依规严治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抵触疫情防控对策、暴力伤医、卖假假冒商品、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涉肺炎疫情违法违纪个人行为。期待众多人民
大众紧密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疫情防控工作中,切忌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