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晚8时许,
四川自贡市贡井区莲花镇发生一起刑事案件,82岁太婆吴某某在自家院坝内遇害,警方认定其84岁丈夫陈某某有重大嫌疑。
4月7日中午时分,陈某某在住家附近的树丛里被警方抓获。此时,他的身旁还放着逃跑时从家里随身带走的一个酒盒子,里面装着2万余元现金。他告诉民警:犯了过错要被抓,这个是给老伴预备的“棺材本”。
经突审,陈某某对自己用扁担击打妻子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8日,陈某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4月14日,自贡市
公安局贡井分局以陈某某涉嫌成心杀人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4月21日,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律师表示,刑法上只对刑事责任年纪进行了“下限”的规则,没有“上限”的规则,也就是说,即使行为人的年纪现已84岁,在刑事责任也不行能有“优待”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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