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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落户厦门集美 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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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20日 04: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福建厦门门头店招

福建厦门墙体广告  近日发布,入驻集美的众创空间、创新创业项目乃至效劳创新创业的中介机构都将取得“大礼包”。
  对众创空间来说,经认定为市级、区级的众创空间,将一次性给予众创空间运营机构100万元奖励;升格为省级、国度级众创空间,分别补足到200万元和500万元奖励。此外,众创空间购置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和公用设备,经认定后可取得不超越置办费用80%的补助(每家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越100万元);众创空间举行全国性或国际性创新创业大赛的,经申报认定审核后可取得80%的补助(每家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越100万元)。
  对入驻集美经认定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项目来说,依据不同状况将取得3万元-30万元不等的创业启动扶持资金;对取得全国性或国际性创新创业大赛优胜项目落地集美兴办企业的,给予拨付一次性奖励20万元。此外,创新创业企业每招聘一名员工并签署两年以上合同,且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区政府提供廉租公寓或最高每人每月600元的租房、交通补贴;创新创业项目在集美区正式落地转化,另行在集美区租赁场所兴办企业的,有可能取得按不超越软件园三期租金规范的90%取得办公场所租金补贴。
  对众创空间内的创新创业项目取得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或其他风险投资的,集美区将依照投资金额给予1%至3%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或企业最高不超越100万元。
  对中介机构为入驻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项目、股权投资类企业提供新设立或者迁址入集美区的商事注销和税务注销等手续效劳的,中介机构每效劳一家创新创业企业最高可取得50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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