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肥西县人民法院揭露开庭审理了一同拒不付出劳动报酬案,被告人曹某拒不付出工人薪酬,被法院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1万元。安徽淮南墙体广告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在肥西县桃花镇成立了一家以加工童装为主的公司,接收工人从事加工等作业。2018年12月底,因为资金链断裂,该工厂无法运行,工人停止作业。期间,被告人曹某拖欠张某某、王某某等20余名工人薪酬约20万元。然而,被告人曹某所持有的银行卡自2018年9月以来有高达120多万元收款记载,但其不付出工人薪酬,而是将钱挪作他用。本年1月8日,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向被告人曹某发出《劳动保证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指定其在1月15日前付出薪酬,被告人曹某仍不付出薪酬。安徽淮南墙体广告
法院以为,被告人曹某有才能付出而不付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付出后仍不付出,依法构成拒不付出劳动报酬罪,考虑到被告人曹某系自首、认罪悔罪,并在案件审理期间付出了拖欠的部分工人薪酬,作出上述判定。安徽淮南墙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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