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头店招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首页 >> 资讯报道 >>女子被偷背包已找回:不想再追责,她也有孩子有家庭 河南业务主管张思电话:15839389312

女子被偷背包已找回:不想再追责,她也有孩子有家庭

点击进入手机站
  • 1

2019年11月11日 09:38 相关案例: http://www.gyxmad.com/henan/ 本文标签: 河南商丘门头店招, 河南业务主管张思电话:15839389312

11月8日,《全城搜索这位蓝衣女子!随手牵羊拿走女孩背包》报道了郑州蓝衣女子顺走女孩背包(内装重要物品)一事,目前,郑州警方已将蓝衣女子找到,背包也已找回。

  但是,因蓝衣女子未被追责,引发网友的热议,一种声音以为,物品能找到就能够,得饶人处且饶人,没必要再追查蓝衣女子义务;另一种声音以为,蓝衣女子明显有侵占行为,应继续追责。

  对此,当事女孩表示,蓝衣女子有孩子有家庭,她不愿也不想去毁坏,不会再去追查其义务。河南商丘门头店招

  网友热议:一方以为得饶人处且饶人另一方以为应追责

  11月8日,大河报报道了郑州一女孩在饭馆吃完饭后,急匆匆分开,随身携带的双肩包遗落在座椅上,坐在对面的蓝衣女子吃完饭,将包拎走了。河南商丘门头店招

  大河报对此事报道后,目前,背包已被找回。对此,有网友表示,为郑州警察点赞。但也有网友表示,还是网络言论力气大,“姑娘,你最该感激的是媒体。”

  但是,关于背包已被找回,但蓝衣女子并未被追责的最新停顿,却引发网友的热议。

  一种声音是:“背包能找回来就是警察实行了义务,得饶人处且饶人,把事情搞复杂化不好,丢包女孩这次就当交学费吧,以后本人的物品要操心了。”河南商丘门头店招

  还有一种声音以为,“捡”东西的蓝衣女子为什么要“捡”不属于本人的东西?(东西忘在了饭店的座上而不是路边。)捡了之后不是交给警察叔叔或者交给饭馆代为保管,便当人家寻觅,而是带回家本人保管,这是什么行为?

  “这人就是有意拿走,成心侵占。爱占小廉价的人不思索给他人带来的损失,就该遭到惩罚。应该追查蓝衣女子的侵占罪,要不是迫于压力她会还吗?假如这都不触及犯侵占罪,那会纵容更多人去随手牵羊,胜利的话捞一笔钱,不胜利顶多被找到的时分出借物品就行了,什么代价都没有!”

  “单独拿走也不报警,这就是有目的的侵占。”河南商丘门头店招

  关于此事,以上两种声音,逆来顺受,热议激烈。

  女孩回应:蓝衣女子有家庭有孩子不会再追责

  11月10日,当事人谢女士说,从法律上来说,只需她不再追查这件事,此事就算有了一个了却,一旦她再继续追查,一旦蓝衣女子被认定为侵占罪的状况下,她也搜了一下,大约要判刑2~5年。

  “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最重要的是包曾经找到,就这样吧,十分感激大河报的报道,要不是有你们,估量也不一定能找回。”谢女士说,蓝衣女子还有孩子、有家庭,不想毁坏她的生活。河南商丘门头店招

  律师说法:此事属于自诉案件能否追责由失主决议河南商丘门头店招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钰涛说,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则,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宏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本条罪,通知的才处置。因而本案属于自诉案件。假如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就无法启动刑事程序追查侵占行为人的刑事义务河南商丘门头店招

  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则,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能够停止调解。假如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与自诉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将占有的财物返还给自诉人,自诉人能够撤销起诉,不追查被告人的刑事义务。

  因而,受害人可依据案件实践状况,自行做出追查或者不追查的决议。河南商丘门头店招


相关资讯

粤ICP备20040522号-1 版权所有:广东欣美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光谷科技港 点击进入手机站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27089338 400-6060-805 技术支持:广东欣美广告有限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