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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化回应“教师买菜被通报”:不针对教师,将发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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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0日 15:19 相关案例: http://www.gyxmad.com/fujian/ 本文标签: 福建莆田门头店招, 福建业务主管陈建辉电话:15985752856

  10月25日上午,针对“教师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福建莆田门头店招”一事,福建三明市宁化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该县领导10月24日已开始讨论此事。   她还特别指出福建莆田门头店招,上述通报并不专门针对教师。   宁化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官方将会就此事发福建莆田门头店招布官方进展通福建莆田门头店招报。   据东南网10月24日报道,10月23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名为“关于公职人员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通报”的图片,图片显示两名来自三明宁化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福建莆田门头店招被通报。网友的爆料在网上引起了热议。福建莆田门头店招   为什么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会被通报?   三明市委政法委官方微博“平安三明”给出了答案。其10月11日发布的《宁化县出台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行为规范》一文指出,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结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制订了《宁化县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城市管理“三带头八不准”行为规范》。   其中,“八不准”福建莆田门头店招的第1条即为“不准在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就餐等购物行为”,第2条为“不准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上述“行为规范”还指出,对违反规定的机关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一律通报,并视违规次数给予提醒谈话、书福建莆田门头店招面检讨、诫勉教育等处理,同时依违规次数扣发个人及单位精神文明奖金。   10月25日上午,宁化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指出,“网上的信息有一些不太准确的地方,公布在网上的(通报)只有一页,后面还有别的,不单是教师,还有其他各行各业的。”福建莆田门头店招   东南网报道也提到,首批通报时间为10月21日,涉及到11人,其中有4名学校教师,9人通报理由为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另2人通报理由是违规停车和骑摩托车没有戴头盔。   部分媒体已就此事展福建莆田门头店招开讨论。   10月25日,《京华时报》刊载评论称,无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有规定在先,那么相关人员就应该照章执行,如有违反,就得承担相应的处罚,接受不利后果。真正的问题在于,这项规定本身有没有可商榷之处,能不福建莆田门头店招能经受人情常理的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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