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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石镇政府对一起争议山林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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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6日 14:54 相关案例: http://www.gyxmad.com/jiangxi/ 本文标签: 江西赣州门头店招, 江西业务主管万浩电话:13576254723

追寻《依据资料早已交胶葛迟迟未解决》   沙石镇政府对争议山林作出裁决   章贡区沙石镇石角村新屋下组村民李粹莲反映,门头店招他家五兄弟共有的自留山被同村排高组村民占用多年,曾经找到镇政府恳求处理,并提交了相关依据资料,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7月20日,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一个月后,沙石镇政府对这起争议山林作出了裁决。   日前,李粹莲给记者来电说,沙石镇有关领导到实地造访后,于7月30日安排两边代表在石角村委会进行了调处。8月20日,沙石镇政府就山林权属胶葛下发调处决议书。对于调处成果,他表示承受。   记者看到,调处决议书上写明,门头店招申请人李粹莲称争议山林在“林业三定时期”分给他家经营,并向镇政府提交了1953年土地房产一切证和1983年自留山运用权证,载明位于小地名为“小白腊山至老屋下背”,宗地面积15亩。被申请人石角村排高组提交答辩状以为,争议山林小地名“屋背”应属排高组集体一切,并向镇政府提交了1953年土地房产一切证和2006年章贡区人民政府颁布的林权证。根据两边提供的依据,镇政府以为,申请人李粹莲持有1953年颁布的土地房产一切证和1983年颁布的自留山运用权证,有合法的权利来历,对申请人的主张应予以支持;被申请人排高组只提供了1953年颁布的土地房产一切证,没有提交“林业三定时期”颁布的自留山运用权证,被申请人所持有的林权证没有合法权属来历,故不予支持。   调处决议书写道,门头店招本案经调解未果,现依据《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方法》有关规定,作出调处决议如下:小白腊山至老屋下背山林权属争议山场,四至界限为东至天水、南至水口高上栋路、西至园土大道、北至老屋下内阴窝,其林地一切权归石角村新屋下组集体一切,林地运用权、林木一切权、林木运用权归李粹莲个人一切,并恳求上级发证机关和相关职能单位重新确定排高组集体小地名“屋背”宗地权属范围。申请人、被申请人如不服本调处决议,可在收到本调处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章贡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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