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中心城区文光街道路公共停车位,长期被私人占用。经记者走访,市民反映的状况的确存在。依据《
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施划或者根除城市道路暂时泊位标线。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城市道路暂时泊位内有序停放车辆,不得障碍或者设置障碍阻碍别人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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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来到现场发现,不少住户都在
围墙上设牌标明“门前区域谢绝停车”,还有些住户在家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设地锁、摆雪糕筒及写黄字“门前严禁停车”(如图)。
广东茂名门头店招有住户坦言:“挂牌或上地锁,不久之后就会有城管来清。可我们也是无法之举,家里人多车多,没方法。”有居民表示,许多来左近文创街的市民为省停车场的费用,不按规则把车乱停在住户家门前,最后弄得住户的车进退两难。
广东茂名门头店招他希望,车主们能在规则的公共车位内停车,不要停得横七竖八,影响大家出入。也有
大众以为,住户和车主都应守规矩,生活才干更调和。
据悉,道路上的暂时停车位属于城市公共资源,并不属于个人或者单位一切。除我市有明文规则,《机动车道路停车次序管理方法》也有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而在公共停车位私设“制止停车”牌等属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对该行为作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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