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门头店招 随着夏季来临,消暑纳凉、聚餐娱乐活动增多,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呈上升势头。5月23日,泽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了查处的两起驾驶人实习期内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案例。警方提醒,实习期内酒驾比普通驾驶员酒驾处罚更严厉,驾驶证将会被注销。
5月17日,泽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沟中队民警在史村桥路对晋EMG2××小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关某南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关某南曾在2017年因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今年1月份刚拿到驾照,目前处于实习期。最终,泽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关某南罚款2000元、注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十日处罚。5月22日15时,泽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下村镇上村,发现晋EWP8××小型轿车驾驶人王某兵也是在实习期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