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门头店招 下达饮用水水源地维护专项资金300万元,支撑7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维护区防护工程。锡林郭勒盟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悉数完成了维护区标识设置,完成率100%,水源维护区阻隔防护工程完成率达60%以上。全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造水平大幅提高。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仔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维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采纳有力办法,不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维护,饮用水水源环境维护作业成效显着。相继对全盟境内1个城市(锡林浩特市),13个县级、14个城镇、15个嘎查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展开了环境状况查询评价作业,形成饮用水水源地整改主张、维护区环境整治主张、整改计划等,为推动饮用水水源环境维护作业供给了技能支撑。严厉依照《饮用水水源维护区区分技能规范》划定城市、旗县、城镇、嘎查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维护区,编制饮用水水源维护区划定计划,约请专家对计划进行证明,先后对已批复,但不契合饮用水水源维护区区分技能规范要求的8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维护区进行了重新调整划定,并对未划定、新增饮用水水源进行维护区划定。全盟已上报批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维护区44个,区分一级维护区面积9.4054平方公里、二级维护区面积140.9334平方公里、准维护区面积0.62平方公里,供水人口大于500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悉数划定饮用水水源维护区。
2017年,在展开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查询评价的基础上,对14个城镇、15个嘎查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展开了环境状况查询评价作业,一起,定时展开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定时水质监测作业,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定时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承受大众监督;环境监察部门每月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维护区进行巡查;进一步推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造,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监控信息化办理渠道,有用提高了城镇、嘎查村饮用水水源监控才能建造、危险防控才能与应急才能建造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