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江门头店招 11月5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得悉,江西省工商局针对“11·11”“12·12”以及圣诞节等网络产品促销较为会集的时间节点,连续两年在全省布置展开了网络会集促销专项整治行动。其间,去年全省工商、商场监管部门共在线随机监测网络产品信息页面2473个,发现存在问题的页面共计488个,首要包含运用绝对化用语、不公平格局条款、产品宣扬含有虚伪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广告运用数据、统计资料等引用内容未标明出处等问题,其间含有虚伪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和宣扬中运用绝对化用语占所有问题页面数量的65%。
面对越来越炽热的购物空气,结合网店产品信息定向监测作业成果,江西省工商局提示消费者:理性对待“双十一”,依法合理维权益。
优先考虑商家的信誉度
消费者应优先挑选大型网络买卖渠道上的自营店肆或品牌旗舰店,挑选信誉度及评估较高的渠道或网站进行购物,可在一定程度上下降购物风险。
挑选正规可查的商家购物
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能够通过点击店肆电子链接标识检查营业执照的挂号注册信息,或许通过江西省工商局网络产品买卖监管服务网(www.jxaic.gov.cn/jx/wljyjgpt)查询我省已存案的网络运营主体数据。一般来说,通过挂号和存案的商家可信程度相对较高,即便遭受购物胶葛也比较简单找到投诉目标。
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扬
网络运营者展开会集促销时,商家往往会在产品宣扬中使用虚伪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来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应看清该产品的详细信息。关于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的产品,或许宣称优惠但未按规则清晰优惠时限等条件的,不要顺从轻信,更不要被所谓的打折让利所引诱,而应慎重购买。
售后格局条款要看清
消费者要特别重视渠道或网站格局合同中有无霸王条款,如“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等内容,或为消费者退货额外增设条件,做好自我防范,防止发作不必要的胶葛。
留意保存购物凭据
消费者购物时应索要发票等收据,留意保存购物凭据及相关信息,一旦发作消费争议时可作为重要维权依据。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危害时,一是与运营者洽谈,二是向网络买卖渠道投诉,三是向消保委投诉,四是向工商部门投诉或告发,必要时,甚至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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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运营主体 会集促销活动“十不得”
江南都市报讯 郭巍、全媒体记者陈文秀报导:为净化会集促销活动期间的网购环境,强化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督辅导,江西省工商局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网络买卖办理办法》、《网络产品和服务会集促销活动办理暂行规则》,梳理出网络运营主体会集促销活动“十不得”。
1.不得发布虚伪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2.不得先提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3.不得使用格局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4.不得虚构买卖、对渠道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伪宣扬;5.不得在有奖促销活动中进行虚伪抽奖或许操作抽奖;6.不得发布国家明令禁止出售产品的信息;
7.不得侵略别人知识产权、借机出售冒充伪劣产品;8.不得约束、排挤竞赛;
9.不得进犯降低对手;
10.不得约束、排挤促销运营者参与其他渠道安排的促销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