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门头店招 近日,赤坎法院“张炳忠审讯团队”在受理一同金融借款合同纠葛案件时,出于便民利民的思索,先向被告方送达《自动实行债务劝说书》,倡议被告方若以为被告方的起诉恳求属实或根本属实,可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主动联络被告方协商处理本案有关事宜,自动实行应承当的合同义务。该劝说书同时罗列了自动实行对被告方有利的种种法律结果。这种创新举措,在我市法院系统尚属首例。
在该起案件中,被告卢某某及其配偶肖某某以购金鲳鱼及饲料为由向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某支行申请借款五万元,并于2013年10月1日与被告方签署了《小额联保借款合同》。合同签署后,被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借款五万元给被告卢某某,但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卢某某等人违背合同商定,到期不出借贷款及利息。经被告屡次追讨,被告仍置之不理,为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一纸状诉将被告等人诉至法院,恳求法院判令被告等人归还所欠借款本息。
承方法官张炳忠初步检查案件后,依据双方当事人发作矛盾的缘由和案件的详细状况,以为该案根本事实分明、权益义务关系明白、证据相对充沛,于是决议在开庭之前向被告方发出“自动实行债务劝说书”。由于大多数的被告办法律认识淡薄,并不分明违背合同义务而应承当的法律结果,在遇上官司之时也没有认识到对其往后产生的严重影响。因而劝说书的亮点主要是对被告方从经济担负、工作生活、本身信誉等方面停止释法说理,并告知如不实行义务而应承当的法律结果。本案中,被告方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自动实行债务劝说书”后,主动联络了被告方并实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被告方也在收到被告的还款后向赤坎法院提起了撤诉,该案现已审结并生效。因而,证明“自动实行债务劝说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且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年来,赤坎法院受理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数量呈激增趋向,成倍以至十几倍增长。“自动实行债务劝说书”是该院“张炳忠审讯团队”在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葛案件过程中探究并提出设立的一项制度,得到该院院长林保南的充沛注重、肯定及支持。林保南以为,“张炳忠审讯团队”分离该类案件的实践状况,增强庭前调解的工作力度,使案件矛盾化解在开庭之前,推出的“自动实行债务劝说书”不但能更好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加强当事人的法律认识,而且也能提升民事案件调撤率,俭省司法资源,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倡议该审讯团队在金融借款合同系列案件中,分离案件实践推行该项措施,以真正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司法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