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墙体广告 7月28日讯:欠债还钱理所当然,可欠钱不还,要债也要有度,自觉逼债也会冒犯法律。日前,攸县
公安局宁家坪派出所发布了一同成心损毁别人财物案。
据引见,刘某欠洪某的钱已久,不断未还,洪某曾屡次请求刘某还款无果。7月21日11时许,洪某驾车到位于刘某家中索要欠款,但刘某不在家,便以为对方是成心逃避债务,于是一气之下采取手持硬物将刘某家的窗户、大门等物品砸坏,砸完后拂袖而去。
随后,刘某回到家中,发现家中多件物品损坏,便向警方报案。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疾速赶到现场。理解状况后,民警将违法行为人洪某控制。经讯问,洪某对本人的违法行为招认不讳。经攸县物价部门审定被损毁物品价值1000元左右。
目前,洪某因成心损毁别人财物罪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遇到欠钱不还人,你该怎样办?
民警提示:他人欠债,能够经过法律手腕来维护本人的利益,不要采取极端方式,否则会承当相应的民事赔偿以至刑事义务。如案中的洪某,他应该直接申请法院向 欠债方发出支付令,令欠债方还钱。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能够申请法院强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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