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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鼓励高职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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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4日 11: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江西新余门头店招

江西新余墙体广告       为缓解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难和本地企业招工难、稳工难的矛盾,新余市积极展开校企对接活动,并制定奖励方法鼓舞高职院校毕业生在本地就业创业。截止目前,已奖励引荐学生留余就业创业的高职院校106.34万元。

据悉,2015年底,该市出台《本地院校引荐学生留余就业创业奖励暂行方法》,规则凡引荐毕业生到市内企业就业和引荐在校学生到市内企业短期用工(顶岗实习)的本市各类普通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及技工学校,以及留在本市创业创新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生,都可享用政府给予的引荐就业或个人创业奖励。市外高校、职业院校及技工学校引荐学生到新余就业参照享用奖励政策。市内外高校、职校和技校引荐当年毕业生到本市企业就业,与企业签署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践在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按每引荐一人1200元的规范奖励给引荐就业的院校。引荐在校学生到本市企业短期用工(顶岗实习),与企业签署用工协议,且实践在企业用工2个月以上的,按每引荐一人300元的规范奖励给引荐院校。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在本市自主创业、契合条件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规范为每人5000元,已停止就业创业注销并参与社会保险的,还可享用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为确保政策落地,该市特地设立了本地院校引荐学生留余就业创业奖励专项资金,每年从市、县(区)就业专项资金、工业开展专项资金和教育费附加中布置800万元用于政策奖励,归入当年财政预算。高职院校毕业生留余就业和短期用工(顶岗实习)奖励由县(区)专项资金按规范全额支付,市级专项资金按县(区)实践奖励额的50%对县县(区)停止补助。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就业资金管理运用有关规则申领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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