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墙体广告 跟着经济社会的开展,居民轿车保有量不断增加,“泊车难”疑问日益凸显。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石岭路太阳城小区外的人行道被人为区分成了多个泊车位,影响了他们的日常出行。
11月16日下午,记者在太阳城小区正门及旁边面的人行道上,看到了有用黄色油漆区分的50多个泊车位,有些泊车位上还标明着“001”、“002”、“003”等数字。而在这些泊车位上,已停放着不少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有一些商家直接把自家的货品堆在了泊车位内。
物业:私设泊车位,无法之举
记者辗转联络上了该小区物业的周主任,得知记者来意后,周主任却向记者大倒起了苦水。周主任说,在小区外的人行道上区分泊车位属不得已之举。由于小区内部的公共区域正在进行水网改造,两个多月了有关部分还没有修正小区内的路面,坑洼不平的路面底子停不了车,而小区的地下泊车场仅有40个泊车位,不能够满意小区内500多户业主的泊车需求。物业与业委商议后决定在小区外的人行道上区分泊车位,暂时满意业主的泊车需求。泊车位运用不到一个月,城管部分就发了告诉请求整改,物业也及时粘贴告示或经过微信群奉告业主,人行道上的泊车位已撤销,请勿泊车。
部分:巡查时发现,请求整改
随后,记者联络了钦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丁副大队长。丁副大队长说,他们在10月底巡查时就已经发现该小区不合法不合理运用人行道的疑问,其时就给物业下了书面告诉,请求整改。鉴于小区的现实艰难,城管部分也曾建议小区物业向有关部分请求,重新划定泊车位,即在有关方针允许下,可在马路边际向内至人行道1.8米处设置
摩托车(电动车)泊车位,而机动车辆则需求停入小区内的公共用地。
法令:占用人行道,可处罚款
正本,人行道正本即是行人的专用道,小区物业私安闲小区外的人行道上区分出泊车位,法令上并不认可,这么做还可能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对于机动车停放、暂时泊车规定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能够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当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许虽在现场但回绝当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能够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址或许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指定的地址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