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
墙体广告 暑期是一年中的旅游旺季,不少消费者喜欢“自在行”,经过网络来预订旅游所需的交通工具、酒店住宿等。但是,网络订房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消费纠葛的“重灾区”。
前不久,消费者薛先生经过“群众点评”网预订了扬中某大酒店的3个房间,确认过订单后,费用计1700元已从消费者账户交纳。可就在预订胜利的当天下午,酒店客服却打电话告知薛先生没有房间了。薛先生觉得酒店做法不合理,于是投诉到扬中市市场监管局。
扬中市市场监管局以为,消费者预订胜利并交纳相关费用(即合同订立)后,酒店告知没有房间,酒店存在违约之嫌。根据《合同法》及《消法》相关规则,经过调解,酒店为薛先生提供了商定入住的3个房间。
据理解,随着“互联网+”兴起,消费者经过网络订房订票等成为人们外出旅游的重要方式,纠葛主要表如今酒店虚假宣传、不履约,一些订票网站收取高额手续费等方面。
市 消协有关担任人通知记者,目前在网络订房方 面,我国没有直接的相应法规停止标准,除了酒店预订这种业务之外,目前开展迅猛的网上购物等也存在不少标准上的破绽。消费者选择了网络订房,就意味着买卖 双方选择了在双方讲诚信的根底上,互担风险。但是网络订房带来的问题是,消费者常常在买卖中短少传统的书面合同等作为凭证,所以呈现了纠葛,很难让本人处 于有利场面,而且目前这一范畴的许多买卖规则都是由卖方的商家制定并且解释,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条款不多,对商家本身标准运营的约束力也有限。
这 位人士提示消费者,经过网络订房订票要“货 比三家”,选择那些比拟大的正轨网站或者
手机客户端,订房订票前应该布置好本人的行程,防止不用要的退订。在预订前无妨参考其他消费者所写的评价,看清网 站上的价钱、付款方式、违约义务等相关条款。同时,发作纠葛时,要保存好订单、
手机短信、买卖截图以及聊天记载等相关证据,以便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 诉。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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