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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厦门各大卖场销售购物卡可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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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2日 05: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福建厦门门头店招

福建厦门墙体广告  中秋、国庆等节日都是大卖场出售购物卡的主要时刻点。本月起,厦门各大卖场出售购物卡能够不交纳增值税了。昨天,记者从思明区国家税务局获悉,为了保证该项方针能及时为各大卖场合了解,思明国税第一时刻组织举办了大型零售公司购物卡新政专场辅导会,厦门天虹商场、巴黎春天、沃尔玛、家乐福等15家大卖场参加了辅导会。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新政出台曾经,各大卖场出售购物卡需在取得出售收入时,向税务机关申报交纳增值税,增值税率为17%。新方针出台以后,纳税人出售购物卡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改由持卡人运用购物卡采购货品或许效劳时,由货品或许效劳的出售方按规定申报交纳增值税。“这对于咱们卖场来说当然是一件功德,缴税的时刻拖延了,咱们就有更多的资金能够盘活使用,并且也减轻了咱们在购物卡出售旺季的税负。”厦门天虹商场财务人员小赵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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