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墙体广告 关于优化严重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政策的倡议,交通运输部经商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日前作出回答。
回答意见指出,收费公路严重节假日免费政策的出台,降低了公众节假日出行本钱,对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如部 分路段免费后交通量远超其设计通行才能,形成公路主线的严重拥堵;对运营性公路减少的合法收益,没有明白的补偿机制等,有必要重新评价论证。
关于出台补偿措施对高速公路运营给予补偿的倡议,交通运输部在上报国务院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中已有表现。详细表述是“经国务 院批准的特定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基于公共利益需求,政府提早终止特许运营合同、施行通行费减免等政策,给运营管理者合法收益形成损失的,应当由相应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报作出决策的政府出台补偿政策予以行政补偿。”
至于调整优惠对象和调整优惠时段的倡议,关系收费公路投资者、债权人和运营者的合法权益,比拟敏感,应当普遍征求社会意见,经过法律法规予以规 范。交通运输部称,目前,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停止修订,拟对收费公路范围、期限、规范及减免等事项重新作出统一规则。同时,也在 对严重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施行状况停止总结和评价,将综合思索各方意见,进一步研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严重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施行计划的通知》,决议自2012年国庆长 假开端,对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
汽车(以下简称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法定节假日及其连休日,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交通运输部指出,免费通行政策的初衷主要是缓解严重节假日期间公路收费站的交通拥堵。将严重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范围肯定为小型客车,主要基于两 方面思索。一是小型客车不断是严重节假日交通流的主体,依据2009年至2011年交通量调查统计剖析,严重节假日期间小型客车占公路交通总流量的72% 左右,大中城市周边比例更高,2013年国庆节到达公路交通总流量的83%。二是小型客车以私家车为主,对其免费通行可使驾车出行的公众直承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