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墙体广告 酒后发疯被人们称之为“酒疯子”。男子林某因心情不好,酒后为发泄心情,竟无故将别人轿车砸坏。案发后,不只赔偿了5万元损失,日前,还因犯寻衅滋事罪,被
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被告人林某系
浙江省温岭市箬横镇上叶村农民,2002年9月3日,因犯诈骗罪被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分金1000元。
2015年 4月24日,被告人林某与妻子周某来到
宿州市探望朋友,当晚和朋友一同吃饭时,林某喝了一斤多白酒,因醉酒林某被送至
宿州市埇桥区三八办事处印象小城宾馆 休息。到该宾馆门口时,林某因琐事与妻子周某争持了几句,此时,已醉酒的林某心情郁闷至极,随手拿起一把椅子,将被害人韩某停放在该宾馆门口一辆奥迪轿车 的后视镜、车门、车顶及车窗玻璃等处砸坏。经价钱认证中心审定,该轿车被毁损价值8414元。同年5月22日,被告人林某主动到
公安机关投案,并照实供述 了立功事实。
案发后,林某赔偿了韩某经济损失5万元,获得了韩某的体谅。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林某酒后滋事,恣意破坏别人财物达841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立功事实,系自首,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了体谅,法院依法对其给予了从轻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