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墙体广告 5月上旬,宁远县市场和质量监视管理局接到
大众告发:某水果便利店刘某销售进口“三无”食品。
接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刻停止调查,执法人员在刘某运营的水果便利店中发现其销售的豆奶、酸奶、果冻等食品没有产地、中文标签和中文阐明书。经查实,这批食品是当事人刘某于今年4月从
广州某市场经过网络联络购进的,共125盒,并在县内停止销售。
该局根据《食品平安法》、《行政处分法》之规则,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可以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查清违法事实,且已中止销售没有中文标签、中文阐明书食品,遂依法对其停止从轻处分:责令其矫正违法行为;没收其销售的豆奶、酸奶、果冻125盒;罚款钱2963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