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墙体广告 法制网
合肥5月9日电 记者范天娇 高中男生袁辰杰因爱情胶葛,在
安徽修建大学校园内,将酒精泼洒在女同学马某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着,致使马某脸部、前胸、后颈等部位被烧伤,引起社会广泛重视.今日,
安徽省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揭露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损害案.因为马某案发时未满18周岁,其妈妈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补偿合计292万余元. 2015年,刚满18周岁的袁辰杰和受害人马某都是行将升入高三的学生.袁辰杰称,因为马某不一样意与自个谈爱情,正本没打算真的损害马某,可是被马某一再拒绝后,自个很不舒适,就网购了酒精. 据袁辰杰在
公安机关供述,他事先踩好点,预算好时间,之所以挑选在建工大学校园,是考虑到那里有修建
工地,旁边有沙堆,即便点着马某,也能及时救活. 2015年8月15日,"我从背后捉住她一边的膀子,将酒精从另一边的脸部、膀子浇下去,看到她蹲下去尖叫,我慌了,用打火机点了两三次才将她的头发点着."袁辰杰说,作案后,他看到周围有人报警,自个没有脱离,而是等待差人到来. 后经判定,马某的损害程度归于重伤二级,伤残等级评定为工伤七级. 该案的公诉人也是"
合肥少女周岩毁容案"的一审公诉人,两起案子具有类似的情节,可是也有很大不一样."我将两个案子进行了对比,发现此案中袁辰杰的恶性程度更大,经过依据和其供述能够看出,他的目的性强,直接拿着酒精损害马某,没有任何回旋和犹疑."公诉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