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墙体广告 昨日,
贵阳市教育局发布《在筑高校大数据人才培育奖励方法(试行)》通知。通知指出,为了加快
贵阳大数据人才培育,从2016年起,设立“市大数据产业人才教育专项资金”,对全市高等院校大数据人才培育工作给予奖励。
据理解,本次奖励的范围为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引荐毕业生就业的在筑高等院校以及高等职业院校。奖励实行院校申报、公示结果、拨付资金的管理方法,各申报学校需在每年5月31日前将以上材料交市教育局职成教处,逾期不再受理。
详细奖励规范为,对截止2015年12月获批的研讨生(含博士、硕士)大数据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大数据相关专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未招生专业不予奖励。
此外,从2015年开端,对当年院校引荐毕业生到
贵阳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工作,同时满足签署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践工作三个月以上、按 期交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等条件的,按博士研讨生每人5000元、硕士研讨生每人2000元、本科生每人500元、大专生(高职)每人200元的规范,给 予学校奖励,每个学校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每名毕业生只可核定申报一次。
科研机构依托单位同时为大数据企业的,只能在大数据企业和科研机构选择其中之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