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
墙体广告 谎称本人是遵义县建立局的指导,可以凭仗关系低价购置房屋和门面,对别人施行诈骗,累计作案15次,骗得现金两百多万元。昨日,被告刘某被遵义县人民法院一审讯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益1年,并处分金20万元。
据悉,现年40多岁的刘某,是一名无业人员。2013年初,刘某经过QQ聊天,与杨某相识,2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刘某不想杨某看不起本人,便谎称本人是遵义县建立局的指导。每次与杨某外出和朋友聚会时,刘某总是吹嘘,本人能经过关系,低价买到房屋和门面。朋友们都信 以为真,找到刘某,要其帮助购置房屋和门面。2013年2月至2014年7月,刘某分别骗取李某35万、马某27万、刘某某10万、沈某6万、张某52 万、王某10万等,被骗者15人,累计骗得现金2067600元,刘某最后携款潜逃。在遵义县
公安局的缜密侦查下,刘某被缉拿归案。警方查明,刘某将所骗取的钱款全部用于旅游、购房和日常开支等。
法院审理以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拟事实的手腕,骗取公民钱财,数额特别宏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刘某到案后,能照实供述立功事实,且具有坦白情节,故一审讯决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益1年,并处分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