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是
湖北省首部关于警务辅佐人员办理的地方性法规,首次全面对警务辅佐人员的法令地位、权利义务、装备额度、聘任条件、办理制度、保证制度及有关法令责任等作出了体系清晰的规则。
记者从发布会上得悉,现在,该市
公安机关已有警务辅佐人员1.2万余名,他们首要从事的是技能保证、行政事务、辅佐办理、警务保证等作业。
这次出台的《方法》清晰警务辅佐人员为“为
公安机关平时作业和警务活动供给辅佐支撑,非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只能在
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作业。结合
公安实践,分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类,每类所从事的作业责任规模有清晰区分。
依据现行法令,《方法》还对辅警的“作业禁区”逐个罗列,清晰辅警不得从事触及国家秘密、法律作业,对案子调查取证、出具判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履行行政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理决议、审阅案子、保管兵器、警械等有必要由人民警察从事的作业。
关于辅警的装备额度,该《方法》规则,依照不低于
公安政法专项编制数1:1的比例逐渐装备,但考虑到城市建设和轨道交通发展趋势,道路交通办理、轨道治安办理的警务辅佐人员数量按实践需要装备。
《方法》还请求,树立警务辅佐人员岗位层级办理制度,依据作业年限、作业表现及查核状况,调整其岗位层级,并与薪酬等待遇挂钩。关于其招录,清晰平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公安勇士和因公牺牲
公安民警的爱人后代、退役战士、拔刀相助积极分子、
公安院校毕业生;关于其训练,归入
公安机关的教学训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