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墙体广告 泉州市区新门街胭脂巷口,路牌上的“我国青少年艺术节大赛”的宣扬
广告非常夺目,吸引着很多过往家长的留意。
这项竞赛,每年三月发动报名,在
泉州办分赛本年是第六年。为人所不知的是,它往届主办方中的“我国艺术家协会”和“我国教育事业促进会”,竟是刚刚被国家民政部曝光的山寨协会。上一年,
泉州报名参赛的选手有1300多人。
业内人士称,近四五年,在
泉州地区举行对于孩子的才艺竞赛日渐增多。竞赛盛行的背面,是很多家庭经济好的家长,生怕孩子输在起跑线,愿意花钱去 培养孩子,并期望通过竞赛让孩子得到训练。由于有这么的焦虑和需求,有些家长要么没有想过主办方是不是是山寨协会,即使知道,也觉得无所谓。
“几分钟竞赛,发奖杯、证书,竞赛就像是一条流水线,商业性很重。”晋江一名舞蹈训练教师带孩子参与某项竞赛后,得出这么的感触。
商业性的竞赛,不免就变味,变成有钱家长的游戏。从
泉州到北京,从初赛到总决赛,中心的每一步根本都要交钱,到后期,还有组织旅行、上电视拍
广告等朴实商业性的收费或赞助费,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元。乃至有家长愿意花钱,为孩子买张奖状或奖杯。
这么的竞赛,训练作用能有多大?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称,山寨协会开展活动是不合法的。一项不合法的竞赛,赛制和评委的专业程度、公平公平程度,自身就值得商讨,它的含金量有多高,可想而知。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没有学会“区分是非”的孩子,通过一轮商业熏陶后,会不会被大大家的虚荣心、攀比心,乃至是潜规则思维所侵袭,这也是最大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