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 湖北某县政府督办的要点文明项目建造的土地运用手续,因两名县国土资源局干部慢作为被延误100多天,在被定性为慢作为后,二人被问责,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4月24日,省纪委推出“每周一案”第25期。本期叙述,2015年11月13日,某县举行县政府常务会议,决议由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则处理该县一要点文明产业项目建造的土地运用手续,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某某参加会议。李某某以未收到县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为由,致使该项作业一向未能启动。
无独有偶。2016年1月27日,在县政府的催促下,县国土资源局将该事项交由县土地储备供给基地(县国土资源局二级单位)处理。但由于土地储备供给基地主任薛某某统筹不妥,处理事项持续被延误。
4月5日,县政府举行专题协调会,督办项目进展,发现县国土资源局历时144天(101个作业日),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在规则时间内完结交办使命的疑问,随即决议由有关部门对县国土资源局实施问责。
尔后,县政府对县国土资源局和李某某、薛某某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两人分别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查看,撤销该单位及两名直接责任人2016年度查核评优和评选各类领先的资格,并通报曝光。
省纪委方面以为,县国土资源局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则时间内完结作业使命,延误项目进展,外表看是犯了“延迟症”的小毛病,其实质是不作为、慢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