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大学本科毕业,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了几年。2015年,他参与了
江西省
上饶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按请求录取要过笔试、面试、体检三道关。王克竞聘的岗位共有4人参与角逐,在笔试环节,他与另外一人并列排第一,面试他排第一,以综合成果排名第一的身份进入体检环节。
在2016年3月5日体检中,王克被
上饶市人事局告知查出了HIV阳性,两天后又陪同一同再次承受复查。
3月8日,王克接到掌管招聘的
上饶市人社局事业科电话通知,电话里王克被告知未被录取。王克称,对方给出的理由是: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第18条,艾滋病不合格。
法院已正式受理立案
在接到被回绝录取的通知后,王克屡次和
上饶市人社局停止了沟通,期间还应人社局请求再次抽血复检,复检结果未变。4月5日接到人社局正式通知他“没有被录取”。
被回绝的王克十分懊丧愤懑,他以为其招聘职位属于事业单位,而非公务员编制,
上饶市人社局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作为体检规范不合理。而且依据《就业促进法》规则,“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回绝录用”,此外像《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也有不得歧视感染者相关规则。
4月13日上午,王克拜托的律师周世敏前往
上饶市信州区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记者从信州区法院得悉,该法院已受理此案。
律师:拒录无法律根据
周世敏表示,我国现有的成文法中,明白制止对艾滋感染者的就业歧视。依据有关条例和规章,艾滋感染者连饮食行业和效劳行业都能够从事,没有一部法律允许事业单位拒录艾滋感染者。事业单位以《公务员体检通用规范(试行)》为根据拒录王克,显然是法律所制止的歧视行为。“假如各行各业都以《公务员体检通用规范(试行)》为规范,艾滋感染者还能找到工作吗?”
王克的另一位代理人刘书庆以为,《公务员体检通用规范(试行)》制定于2004年,在《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后,《公务员体检通用规范(试行)》充其量为一部门规章,某些条款与上位法‘不得歧视艾滋感染者’的立法肉体相违犯。”刘书庆说。
人社局:将依法应诉
4月13日下午,记者就此联络了
上饶市人社局担任此次招录的事业科相关工作人员程飞。
关于被起诉一事陈飞通知记者,该局法律参谋已获知被起诉一事,目前曾经着手布置相关人员做好应诉准备。 “事业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和有关规则执行,并无不妥。”程飞还通知记者,此次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应考工作,人社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遭到详细单位拜托才停止应考,体检请求由招录单位依照详细岗位制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规范(试行)》也是各级事业单位招录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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