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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人李宜海,2014年至2015年间三次在救助站寻觅协助被拒,昨日他将
佛山市救助站告上了法庭。而佛 山市救助站提供的材料显现,李宜海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内,在全国多地救助站胜利求助124次,存在虚拟漂泊,骗取救助的“站跑”状况。但是,李宜海并不承 认本人是“站跑”,他说之所以滞留
佛山是为了讨要本人多年前的劳务损伤赔偿。庭审后,
佛山市救助人也对李宜海的状况表示同情,但“半年不超两次救助”的规 定,让他们不能在短时间里再收容李宜海。而李宜海则希望救助站向他赔礼抱歉,为本人“正名”……
各执己见:
李宜海:没有“虚拟漂泊”
求救被拒身心受创
昨天的庭审中,
佛山市救助站的周站长和律师,出庭参与了应诉。
李宜海表示,由于经济极为艰难,他作为一个残疾人和病人,常露宿于天桥、隧道,勉强靠乞讨糊口为生,还要忍耐病痛的折磨。不得已,他只好向
佛山 市救助站求助。2014年4月、5月间,李宜海在
佛山市救助站取得了短暂的救助,但尔后救助站就不断回绝救助。其中,在2014年10月,
佛山市救助站在 未阐明拒收理由的状况下,拒收李宜海;2015年2月,在李宜海进入救助站第二天,救助站就将其逐出;2015年10月,
佛山市救助站在《不予救助通知 书》中,以“经甄别属于虚拟漂泊、乞讨事实,骗取救助”为由,回绝为李宜海提供救助。
“我没有虚拟漂泊,我没有骗取救助。”关于第三次被拒救助的理由,李宜海显得十分不能承受,他以至以为,这一理由让他身心备受打击。今年2月17日,他在律师的协助下,到禅城区法院起诉了
佛山市救助站。
救助站:他是“站跑”
在4省10多个城市求助124次
李宜海以为,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漂泊乞讨人员管理方法》第六条规则,“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回绝;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阐明不予救助的理由。”他自己的状况属于救助的范围,救助站应无条件给予救助。
但是,救助站方面并不这样以为。他们提供的“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里的打印记载证明,从2013年8月至2015年10月30日期间,全国多 地救助站共向李宜海提供124次救助,触及的救助站分别位于
广东、
贵州、
湖南、
江西四个省份,触及
深圳、
广州、
佛山等10多个城市。其中,
佛山市救助站提 供救助和暂时庇护合共22次,包括在2014年5月后仍向李宜海屡次提供救助,提供车票和路票辅佐其返乡。不只如此,不断到今年2月,救助站仍然向李宜海 提供暂时庇护。
佛山市救助站以为,依据救助站控制的信息,李宜海并不属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漂泊乞讨人员管理方法》规则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漂泊、乞讨人员”,存 在“跑站”状况,市救助站不向其提供救助是合法的。之所以还不断对其提供救助,是从广义的“漂泊乞讨人员”的角度动身,出于人道主义对其作出的暂时救助。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赔偿法》规则的情形外,公民不能请求行政机关赔礼抱歉和赔偿肉体损伤安慰金。
站跑“大咖”的“惬意”生活
据
佛山市救助站另一龚姓担任人引见,这些年他记载了“站跑”次数过百的“重点对象”。其中,一名叫“王成功”的男子,从2011年4月21日有记载以来“跑站”724次,光是2015年的记载就多达155条。
2013年11月大闹
佛山救助站的其中一名男子王增,至上周为止同样有700次左右的“跑站”记载。从其救助记载来看,与其说其漂泊,还不如说 是旅游。从去年10月以后,他的脚印遍及
安徽、
浙江、
江西、
福建,随后进入
广东的
珠海、
茂名、新会、
肇庆以及
广西的
梧州等地,2月8日农历年前后,他呈现 在了海南三亚,过完农历年后,他又呈现在
阳江、开对等地。
王增去过
佛山市救助站六次。该担任人通知记者,王增曾经和他说过,过年他会选择到海南过,由于那里天气舒适。“没想到他就真去海南了。”
案件背后:
据
佛山市救助站另一龚姓担任人引见,目前
佛山的骗助者主要集中三类人群。
残疾
55岁至65岁的老年人
20岁至30岁的年轻人
几年前,“站跑”经常会经过三五人成群的方式共同骗助。
李宜海的三个诉讼恳求
1.恳求法院确认
佛山市救助站对他不予救助的行为违法,构成行政不作为;
2.
佛山市救助站对其赔偿抱歉;
3.
佛山市救助站赔偿其肉体损失费10万元。
劳务纠葛后他“借名”治疗
开启四年维权之路
“我不是‘站跑’,‘站跑’是为了骗钱的,而我不是。”庭后,李宜海通知记者。他的法援律师董迎霞在庭上解释了李宜海这些年执意留在
佛山的原 因。原来,2010年9月,李宜海为
佛山市南海宏生电动餐桌制造厂(下称宏生厂)修电梯时不慎跌落,经诊断,李宜海为右颞叶脑挫伤并硬膜下出血、左枕骨骨 折、右前臂开放性损伤并肌腱断离。至今,李宜海经常思想紊乱,右手不停哆嗦,这是事故形成的后遗症。
治疗了10多天出院后,李宜海便被厂方辞退。由于没有为李宜海购置社保,当时厂方将李宜海送院时,用了一名叫“张敦胜”的工人的名字为其办理入院手续,这就直接招致了其后来困难的维权。
2014年4月,李宜海返回
佛山与厂方协商赔偿费用未果,于当年10月起诉厂方。同年9月5日,李宜海获得南海区
九江镇人民
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李宜海与当时以“张敦胜”的名义入院治疗的为同一人。
今年1月,南海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宏生厂承当八成义务,李宜海担责两成,法院判决宏生厂投资人林某,赔偿李宜海27.7万余元。一审讯决后,林某不服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仍在二审审理应中。
为何李宜海在两年间辗转于四省十多个市的救助站?他表示,这期间他曾三度回老家办理低保,也屡次到
江西尝试找到他工伤案中的关键证人“张敦胜”。
半年不超两次救助
能否能“特事特办”?
昨日庭审完毕后,
佛山市救助站的周站长主动到李宜海身边沟通。他通知记者,李宜海的确与普通的“站跑”的状况不一样,值得同情,但是救助站依法 还是不能接纳他,由于救助站的性质是暂时救助,不是长期救助。“依据相关规则,关于同一受助人员,半年内救助不得超越两次。假如超越两次,我们就是违规 的。”
周站长和李宜海说,只需超越半年,他还能够继续到
佛山市救助站承受两次救助,但每次救助的时间不能超越十天。他同时也希望李宜海尽快办好低保。至于李宜海的特殊状况能否“特事特办”,他表示目前国度仍没有这样的救助“通道”。
“救助站不能以救助次数的几,来判别被救助人员能否能取得救助。”董迎霞在庭上表示。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律师蔺存宝表示,《城市生活无着的漂泊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法》的规则,还是留有一定余地的。《方法》规则:“受助人员在救助 站普通不超越10天。救助期满,受助人员应当分开救助站。因特殊状况需求延长的,需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假如李宜海的确需求救助,救助站 是可向民政局方面提出申请。
半年超越两次,便不能再救助。蔺存宝表示,这一规则的初衷是为了避免“站跑”钻了社会救助的空子。但是,毕竟该《施行细则》也出台了多年,如救助站在实践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确存在问题,可向上级部门停止反映,针对新状况作出新的修订,立法是不能僵化的。
“跑站者”与救助站
所谓“跑站”人员,是指以跑救助站骗取救济为生的人。“跑站”行为不但干扰了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还使得政府财政落入坐享其成者手中,并由此引 发其他社会问题。2003年8月开端,新的《救助管理方法》出台后,催生了第一批“跑站者”,而全国最早的“跑站”现象则呈现珠三角区域。包括
佛山市救助 站在内的全国各地救助站,均饱受“跑站”之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