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墙体广告 自以为岁数大,不会导致差人置疑,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妇干起运送毒品的阴谋。硚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昨天以运送毒品罪判处运毒者有期徒刑7年7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现年67岁的熊某某是
湖北云梦人,因其儿子吸食毒品,结识了儿子的毒友杨某。2015年9月21日正午,熊某某与杨某(在逃)联系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两边约定在
武汉硚口区水厂客运站买卖。
当日15时许,熊某某乘坐客运大巴到达硚口区水厂客运站,在站门口,熊某某交给杨某现金后,杨某交给熊某某4包净重约200克的冰毒。熊某某将冰毒放入随身携带的纸袋里,回来客运站内,预备买票回
孝感。由于形迹可疑,她落入
公安民警的视野,在承受民警询问时露出马脚,被当场抓获。
年近七旬不安度晚年,为何逼上梁山以身试法?熊某某告知说,由于自个岁数大,想着民警通常不会置疑这个年纪的人会贩毒,所以抱着侥幸心理试一下。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毒品违法隐蔽性日益增强,使用老年人、孕妈妈等特别集体施行违法的状况时有发生。依据《刑法》规定,贩卖、运送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即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法院鉴于熊某某具有违法未遂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做出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