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墙体广告 昨日,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2年前发生在
广东省乐昌市姐妹花遭遇奸杀一案的罪犯罗小华履行死刑。
2002年7月1日,罪犯罗小华、陈日红在
广州通往
湖南的火车上遇到时年19岁的李某花和时年14岁的李某菊姐妹。当火车在
韶关东站泊车时期, 罗小华、陈日红以坐
广东韶关墙体广告错火车要下车转乘轿车回
湖南为由将姐妹2人骗下火车,并要挟、诈骗姐妹二人到了乐昌市
河南镇东山的树林里,两人别离强行与姐妹发生性关 系,后更将两受害者勒颈杀害。罗小华、陈日红别离于2013年6月8日、7月4日归案。
上一年3月20日,
韶关中院一审判决罗小
广东韶关墙体广告华死刑,陈日红死缓。两罪犯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上一年12月9日,省高院保持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日前,最高法院作出核准并下达对罪犯罗小华履行死刑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