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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交警查获两名校车驾驶人 证驾不符且无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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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20日 04: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安徽宿州门头店招

安徽宿州墙体广告    近日,泗县交警部门查获两名校车驾驶人,他们不只证驾不符,且均未获得校车驾驶资历。
9月14日上午,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草庙中队,结合县教体局、效能办组成结合检查组,在辖区设立查缉点检查过往校车。8时许,民警在黑塔镇小梁街拦下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黄色制式校车,该车驾驶人葛某为某幼儿园园长,仅持有B2驾驶证,属证驾不符,且未获得校车驾驶资历。随后,民警调来车辆将孩子送到学校,同时将该车暂扣回中队。
无独有偶。下午3时,结合检查组又在刘圩镇刘圩街查缉点拦下一辆黄色制式校车,驾驶人刘某不愿出示驾驶证,称其持有A证。民警经过警务通查询,刘某所持有的驾驶证亦为B2证,属证驾不符,且也未获得驾驶校车的资历。民警也将该车辆暂扣。
9月16日上午,草庙中队民警将驾驶人葛某和刘某请到中队,对他们停止了严肃批判和教育。两驾驶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主动供认错误,表示以后再也不违规驾驶校车。随后,民警对两违规驾驶人刘某和葛某依法处以罚款4000元,驾驶证记24分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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