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墙体广告 驾驶人李某上个月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处,但是他并未引以为戒,9月13日,再次由于酒后驾车被交警查个正着。
当日下午2时20分许,
宿州市
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宿城磬云路与沱河路穿插口展开“酒驾”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皖LQ68XX的黑色轿车沿沱河路由西向东驶来。该车行将行至执勤卡点时忽然停车,行迹异常诡异,民警立刻组织人员对该车拦截查缉。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脸色通红且有“酒味”,遂对其停止酒精呼气式检测。
经检测,驾驶人李某属于“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在进一步伐查中,民警发现李某有酒后驾驶的“前科”,而且才刚过一个月。李某向交警坦言:当天午饭时,由于要和客户谈生意,多喝了几杯“应酬酒”,饭后自我觉得没有什么大碍就照常开车回家,不想半路上正好碰到交警查车。民警对李某“二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停止了严厉的批判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5日行政拘留、撤消机动车驾驶证和2400元罚款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