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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毒品案“保护伞”石泽坚、陈俊鹏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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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1日 02: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东墙体广告价格

  广东墙体广告价格 因充任陆丰“8·12”涉毒案“保护伞”而落马的汕尾市中级法院履行局原局长、党组成员陈俊鹏,于10月20日以涉嫌纳贿罪、受贿罪在佛山市中级法院受审。检方指控陈俊鹏涉嫌纳贿180万元、受贿50万元。陆丰市公安局副局长石泽坚一起受审。
  经检方检查查明,被告人陈俊鹏于2006年11月至2011年9月时期,任陆丰市法院院长、党委书记;于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时期,任陆丰市委常委、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检方指控被告人陈俊鹏在上述任职时期,利用职务之便,为别人获取利益,收纳贿赂总计人民币166万元,港币20万元。
  2012年中秋节前,被告人陈俊鹏承受吴俊强(别的处理)的请托,为陆丰“大毒枭”林凯永的爸爸林雄涉嫌窝藏毒资案(2011年的8·12案涉毒案)的处理供给协助,收受吴俊强贿送的港币5万元。陈俊鹏也即是因充任8·12涉毒案“保护伞”而落马的。
  被告人石泽坚被佛山市检察院指控收纳贿赂91万元,首要事由包含在陆丰“8·.12”毒品案中充任毒贩“保护伞”、在陆丰市公安局事务用房工程项目建设中为建筑商供给便利等。
  2011年8月12日,陆丰市公安局捕获了涉嫌窝藏毒赃的林雄、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蔡文雄等5人,起获赃物4000余万元。该案金额无穷,被称为“8·12”毒品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案发后林凯永为将爸爸等人取得取保候审,花费了数百万元用于“疏通联系”。案发后1个余月,林雄被陆丰市警方以患有高血压3级为由处理取保候审,一起,其他4名涉案人员也以证据不足为由处理取保候审。不同的是,后来汕尾市检察院反贪局出具了查验判定文书否认了林雄患有高血压病3级,并未到达保外就医的规范。
  包含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宇铿在内的一批公安系统官员均被指为“8·12”案充任保护伞。检察机关指出,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副局长、主管办案单位的石泽坚在林雄处理取保候审时先后分多次收受吴俊强等人34万元。
  据了解,庭审后法官宣告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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