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墙体广告 近来,由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砀山县财务局原局长杨文祥纳贿一案,经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纳贿罪判处杨文祥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一审判决确定: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杨文祥在担任砀山县良梨镇镇长、李庄镇镇长、党委书记、砀山县劳作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砀山县财务局局长兼任砀山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
公司董事长时期,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在实行工程建造、资金拨付等过程中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或讨取别人财物一百五十余起,总价值人民币五百余万元,数额格外无穷。
鉴于被告人杨文祥归案后可以照实供述其有些犯罪事实,案发后退还大有些赃物,一审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