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墙体广告 今日起,户籍地已实施按需申领护照的非闽籍在泉暂住人员,赴金门旅行不用辛苦回客籍办证了!省公安厅昨天发布音讯,有关人员可直接在泉向有天资的组团社报名参团,并向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请求《内地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据介绍,上述契合条件的在泉暂住人员,可向我市有天资的13家旅行社报名赴金门旅行,再向地点地的公安出入境窗口请求办理《内地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和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用团队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
有关人员请求办证时,须提交填写标准、完好,并贴有标准为33mm×48mm自己正面免冠白底五颜六色近照的《内地居民来往台湾地区请求表》;有用的
身份证实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提交有用的身份证;16周岁以下提交有用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满16周岁的请求人,须由监护人伴随请求,并提交监护
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实及监护人赞同出境的函;组团社出具的“在泉暂住人员赴金游”旅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已持有用《内地居民来往台
湾通行证》的,需提交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挂号存案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岗位人员)须提交地点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赞同赴金门旅行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