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办证难的突出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3日专门下发通知,就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切实简化办证流程、解决流动人口等人群办证难问题、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门头店招了解,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简化办理证件程序,流动人口可以就地办理《生育服务证》,并提出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等服务细节。
按照山西省人口计生条例规定,育龄夫妻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管理。也就是说,育龄夫妻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办理《生育服务证》。这个证件是便于计生部门统计育龄夫妻生育情况,并为育龄夫妻提供优质孕期保健服务的证件。同时,在给新生儿上户口、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职工报销生育医疗保险时,也必须持有此证方可进行办理。
近几年来,太原市已经开始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证》,但前提是须提供原户籍地的相关婚育情况证明。但凡提交材料齐全的流动人口,就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不过,由于有的大学生户籍在人才市场,有的外来务工者多省市流动等原因,提供婚育证明材料有些困难,从而导致无法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就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简化办理证件程序这一新闻,山西省人口计生委和太原市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表示,等接到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的红头文件后,他们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