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对外开放是中国金融行业改革创新的重要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我国积极有序推动金融行业对外开放,持续拓展金融对外开放的深度广度。
撤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rmb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项目投资额度限制,撤销金融机构、证劵、股权投资基金、期货交易、人身保险领域内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定,撤销公司征信评级、资信评级、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准入条件限定,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贸易投资便利化
新时期至今,中国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步稳蹄疾。近些年,金融行业先后推出50多种对外开放对策,一系列对外开放措施助推加快构建大范围、比较宽行业、深层次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2023年11月8日,以 更强的国内,更好的世界 提升金融对外开放协作,推动经济共创共赢 为主题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在北京举行。
资料显示,截止到2023年9月末,来源于52个国家和地区202家机构在中国建立了组织。从2020年至2023年9月末,在中国外资企业银行增(注)资累计达187.3亿人民币。截止到2023年11月末,已经有1115家境外企业进到中国债券市场,持债经营规模3.54万亿。
欧债危机稳中有升。环球银行金融业电信网研究会(SWIFT)资料显示,2023年9月,rmb在全球范围内保理融资的比重为5.8%,同比增长1.6%,排名上升至第二位。
最近,第一家自开设以来就由外资企业公司股东全资控股的证劵公司 渣打银行证劵(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联博基金相继得到证监会授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成为国内金融体系扩大开放逐步推进的生动写照。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自2020年撤销外资企业股比限制至今,证监会已批准20家外资控股或独立的证券基金基金管理公司。
首批外资控股证劵公司、第一家外资企业个人独资保险中介公司、第一家外资企业全资控股期货交易所、第一家外资企业全资控股公募基金公司 近些年,好几个 第一 相继问世,恰好是中国金融开放连见实效得到的结果。
憧憬未来,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推动金融业高水平开放脚步将加快。从金融监管部门释放出来信号看,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构建与金融业高水平开放规定相匹配的监督机制;进一步探索对外资机构的差异化管控,适用在中国外资机构更全面、深层次参加我国资本市场,正确引导外资金融机构集群发展,更强支持实体经济。